2025年3月11日,炎黄东方(北京)文化传媒开展公司向我局反映其公司身份被冒用处理商场主体挂号问题。3月21日请求吊销湖南少昊科技开展有限公司冒用其股东身份处理的设立挂号,并提交了《吊销冒名挂号(存案)请求表》、授权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吊销公司挂号(存案)承诺书》、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定见书(湘湖大司鉴中心[2025]文鉴字第135号)。我局于2025年3月11日将湖南少昊科技开展有限公司涉嫌冒名挂号的相关信息录入事务体系,并经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体系涉嫌冒用别人身份挂号信息模块向社会公示。
经查明,湖南少昊科技开展有限公司因经过挂号居处无法联络已被我局于2025年3月13日列入运营反常名录。经查阅湖南少昊科技开展有限公司挂号档案资料,该公司2024年6月27日处理设立挂号时提交的炎黄东方(北京)文化传媒开展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与炎黄东方(北京)文化传媒开展公司提交的营业执照不一致,湖南少昊科技开展有限公司处理挂号时提交的炎黄东方(北京)文化传媒开展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系虚伪资料。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定见书(湘湖大司鉴中心[2025]文鉴字第135号)证明2024年6月26日的《湖南少昊科技开展有限公司股东决议》上“股东盖章或签字”处“炎黄东方(北京)文化传媒开展公司”印文与样本“炎黄东方(北京)文化传媒开展公司”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
鉴于以上现实,我局以为湖南少昊科技开展有限公司冒充炎黄东方(北京)文化传媒开展公司挂号根本现实清楚,并在45天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对吊销挂号提出异议。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场主体挂号管理条例》第四十条,《防备和查办冒充企业挂号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规则》第十二条第(一)项,我局拟作出吊销湖南少昊科技开展有限公司监事挂号的行政决议。
依据《商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则,你公司有陈说、申辩和要求举办听证的权力。假如有陈说、申辩定见,你公司应当在本告诉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局提出;假如要求举办听证,能够在本告诉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或许口头方式提出举办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视为抛弃此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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